索引號:11610301NP25974255/2022-03107 | 發布機構:渭濱區督查室 |
發布日期:2022-04-28 |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
公開范圍:面向全社會 |
類別:A類
簽發人:陳勝利
寶渭民函〔2022〕43號
對區政協十屆一次會議第17號提案的答復函
一、基本情況
委員反映隨著我區社會組織的不斷發展壯大,社會組織的作用不斷凸顯。但也存在著結構有待優化,發展模式有待拓展;內部自律機制尚不完善;外部監督機制尚不完善;公共財政對社會組織的支持尚未制度化、規范化;自身發展專業化服務不足,服務水平有待提升等方面的問題,難以承擔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中社會組織應該承擔的職能和工作事項。
我區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相關政策法規。近年來,我區的社會組織工作堅持以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和民政部《關于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的意見》精神,圍繞創新社會組織管理,激發社會組織活力目標,以培育扶持、規范管理、方向保證為工作重點,積極探索,扎實努力,有力促進和提升了社會組織建設水平和自治服務能力。
目前,全區社會組織數量達到449個,其中注冊登記社會組織144個(社會團體27個、民辦非企業單位117個),備案的社區社會組織305個。業務范圍涵蓋經濟、教育、文化、體育、醫療、公益慈善、社會服務等領域,成為人民群眾參與社區治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載體。
二、辦理情況
接到區政府辦公室轉來您的提案后,我們認真分析提案精神,領會提案意圖,細化辦理措施,強力推進。
(一)加大政策對社會組織的扶持力度。一是政策支持。相繼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推動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備案工作的通知》《關于組建成立社區社會組織工作站的通知》、關于轉發市民政局《關于推進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形成了政策聯動積聚效應,為培育發展社會組織提供政策支持。二是爭取項目。積極組織區級社會組織申報省市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社會組織,區個體私營企業協會、經二路街道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等7個社會組織爭取到了項目資金。三是牽線搭橋。結合社區為民服務活動的開展,把社會組織參與項目實施作為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提供社區服務的一項主要內容,先后組織召開社區與社會組織“相親”會、對接洽談會,宣傳社會組織、介紹社區需求,實現有效對接。
(二)促進社會組織自身建設和自我發展。一是規范審批。目前登記業務已劃轉至區行政審批局,主動加強與區行政審批局的業務聯系,提供社會組織登記方面的政策支持,提供章程范本,在登記過程中,參與選舉監督關。二是加強監管。對區行政審批局新登記社會組織,及時回訪,了解社會組織基本情況,內部決策、執行、監督治理結構是否健全,管理、財務制度是否完善,指出存在問題,指導解決。三是教育培訓。堅持把教育培訓作為提升社會組織負責人素質的主要任務。近年來,舉辦社會組織法定代表人和負責人13期,對社會組織規范化管理、參與社區治理工作、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助力脫貧攻堅等內容重點進行了輔導培訓,增強了社會組織依法開展活動的自覺性。
(三)完善社會組織的監督機制。一是嚴格年檢。堅持把嚴格開展年度檢查作為執法檢查的重要手段。通過書面資料檢查和實地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重點檢查社會組織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登記事項變動及履行登記手續、按照章程開展活動、建立黨組織等方面情況,結合業務主管單位初審意見,對社會組織作出年檢結論。二是扎實開展集中執法檢查。聯合教育、公安、人社、市場監管等業務主管單位開展聯合執法檢查,查處非法組織,督促符合登記條件社會組織進行了登記,凈化了社會組織發展環境。三是形成合力。為規范社會組織行為,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充分發揮社會組織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的作用,制定了《關于做好社會組織事中事后監管工作的意見》,明確了民政部門、業務主管單位、行政審批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公安、金融等部門的職責,形成工作合力。
(四)繼續深化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機制,健全購買服務和資助項目的信息公開制度和社會化評估體系。一是轉發省民政廳辦公室《陜西省民政系統購買社會組織服務指導目錄》的通知,明確了服務項目及內容,承接主體要求和服務評價標準,為全區需要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的單位提供了依據。二是按照市民政局《關于推進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組織區級社會組織認真學習,根據自身特點整理出服務目錄清單,主動與街道、社區對接聯系,積極參與社區治理,發揮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治理的協同作用。三是根據渭濱區財政局《關于做好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編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財政部門牽頭建立健全政府購買服務制度,監督、指導各類購買主體依法開展購買服務工作,做好資金管理、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等工作,民政、行業主管等部門要將承接政府購買行為納入年檢、執法等監管體系。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今后,我們將認真貫徹中省市關于加強和創新社會組織建設與管理有關精神,一手抓積極引導發展,一手抓嚴格執法管理,不斷推進社會組織建設,激發社會組織內在活力,使我區的社會組織不斷發展壯大,為我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聯系人:王梅,電話:0917-3667680)
渭濱區民政局
2022年4月21日